本报讯 (记者 高茜) 6月10日,市人大常委会举行《吕梁市城市美化法令》立法后评价听证会。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、市委政法委掌管日常作业的副书记闫玉萍到会会议并说话。
到会本次听证会的听证陈说人共12名,包含建筑设计企业、美化工程项目施工人员、底层人大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。听证会上,听证陈说人结合实际,环绕《法令》触及的合适运用的规模、规划称号和主导部分、美化用地履行规范的合理性可行性等八个方面内容踊跃发言、各持己见,提出了许多定见和主张。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、主管单位市城市管理局以及有关专家组成的听证人,和列席听证会的有关部分负责人就陈说人的定见主张别离进行回应,为《法令》的修正完善奠定了根底。
闫玉萍着重,要充分认识立法后评价的现实意义,这是立法机关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,保证法规与现实相和谐的有力办法。要显着问题导向,环绕“抓要点、可操作、真管用”的立法准则,准确掌握修订要点,仔细修正完善,更好地从法治轨道上推进城市美化开展。要注重立法后评价的效果转化和运用,探究立法后评价作业常态化和规范化,为建造美丽美好吕梁供给强有力的法治保证。